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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城市治理最佳实践案例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3 点击次数: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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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推动长三角地区城市间的学习和交流,总结和推广长三角地区城市治理的实践经验,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范例。在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指导下,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将于2018年7月—10月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长三角城市治理最佳实践案例评选”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

(二)主办单位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三)承办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

)支持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二、评选对象

长三角地区城市治理典型案例,即沪苏浙皖三省一市范围内省、市、区(县)、街道的党政机关、工青妇群众组织和其他合法社会团体等实施和参与的城市治理的实践活动

三、评选时间

2018年7月5日8月31日

案例征集

2018年9月1日9月30日

案例初选和考察

2018年10月1日10月15日

案例答辩评审

2018年10月16日10月21

评选结果公示

    2018年10月27

颁奖仪式

四、案例要求

(一)案例应围绕城市治理的重点、难点、热点痛点等突出问题,探索形成了改进和优化城市治理的有效举措、先进经验和良好效果,具有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和典型性,不得虚构、捏造和夸大。

(二)案例应是已经运行1年以上且继续运行的城市治理实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城市规划、交通治理、环境治理、社会治理、社区治理、文化建设、应急管理、政务管理、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土地管理以及城市间协同治理等。

五、申报要求

长三角地区城市各部门各单位可自愿申报,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等也可以推荐申报。每个申报单位最多报送2项

(一)申报流程

1.将申报表以及相关材料等发送至电子信箱:ciug@sjtu.edu.cn

2.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新建楼327室;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传真):021-62932085

案例体例要求

1.案例写作包括背景与动因、机制与举措、创新与成效启示与展望等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

2.案例内容问题明确,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总结到位。

六、评选流程

)初审阶段

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初审,遴选出候选项目。

)考察阶段

主办方组织专家对候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终审阶段

申报单位进行集中答辩专家委员会评选出最佳案例10项优秀案例10项。

)公示名单

在新闻媒体上公示评选结果,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入选者,撤销其入选资格。

)颁奖仪式

仪式将在2018全球城市论坛上举行。 

)申报说明

1.长三角城市治理最佳实践案例评选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2.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如下:长三角城市治理最佳实践案例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