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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宪:【探索与争鸣】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 —理论演进、主体转换和生态优化
发布时间:2017-12-08 点击次数: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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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十 九大报告指出: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这里, “关口”是指“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因此,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战略支撑,以创新引领发展作为第一动力。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笔者从创新理论、创新主体和创新生态三个视角展开。

 

狭义创新、广义创新与创新理论的演进

 

创新(innovation)是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1912年提出的一个经济学概念,是指企业家改变生产要素组合的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他们不断地将生产要素组合,从一种比较低效率的状态带到比较高效率的状态。熊彼特的创新不是指科学技术的创新,而是指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革命性、破坏性的重组。我们将熊彼特创新称为狭义创新。

 

在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创新概念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延伸。时至今日,科学发现(discovery)、技术发明(invention)、文化创意(creative)和制度改革(reform),都被称为创新。我们将这个普遍意义上的创新称为广义创新。

 

今天,人们在讲创新时,经常是与创业联系在一起的,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一个典型的将创业和创新合为一体的表述。从逻辑上看,熊彼特创新是指,企业家在完成初始创业基础上,产生的持续提高效率的行为。在现实中,创业对于企业成长来说,是N次的过程。而且,无论初始创业,还是内部创业,都内蕴着广义创新。因此,尽管现在没有准确的数据表明,有多少创新是经由创业完成的,但是这一比例很高是可以断言的。在这个意义上,本文所论创新是包含创业的。

 

熊彼特认为,创新不等于技术发明,只有当技术发明被应用到经济活动中才成为创新。创新者专指那些首先把发明引入经济活动并对社会经济活动产生影响的人,这些创新的倡导者和实行者就是企业家。因此,企业家既不同于发明家,也不同于一般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是富有冒险精神的创新者,创新是企业家的天职。经济增长的动力是创新者 — —有远见卓识、有组织才能、敢于冒险的企业家。经济增长的过程是创新引起竞争的过程:创新—模仿—适应。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为了证明自己出类拔萃的才能,而竭力争取事业成功的非物质的精神力量,支配着企业家的创新活动。

 

熊彼特通过区分创新活动中的“适应性回应”和“创造性回应”,指出了一般管理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的区别。他解释说,如果创业活动和一般管理活动之间不一定存在着明显的分界线,则在给定条件的适应性回应和创造性回应之间,可能就不存在恰当与否的问题,但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个区别就是,前者是一般管理活动,后者是创新创业活动或企业家精神之所在。市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是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的职能是把生产要素带到一起并组合起来。所谓“资本”,就是企业家为了实现“新组合”,把各项生产要素转向新用途,把生产引向新方向的一种杠杆和控制手段。因而,资本的主要社会功能在于,为企业家进行“创新”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手段。

 

熊彼特还观察到一个即便在今天都很有意义的现象:创业才能不一定体现在某个自然人,特别是某个具体的自然人身上。创业更多的是一个团队的活动、法人组织的活动,而不是自然人的活动。通过合伙人的制度安排,可能提供更大的投入并分散风险;创业创新团队成员在各种特质,如冒险精神、组织才能和性格等方面互补,将有助于提高创业创新的成功率。

 

如今创新的内涵更加丰富,外延不断拓展,以科技创新和企业家精神为双核心的全面创新,包括科学发现、技术发明(进步)、文化创意和制度变革,以及企业家精神在内的广义创新,是新时代所说的创新。企业家在这里的关键性作用,是作为科技创新成果走向市场,亦即产业化的试错者和组织者。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文化创意和制度变革的成果,都是企业家主导的产业化过程的投入要素。因此,创新特别是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向来都是企业家精神的产物。

 

在熊彼特以后,研究创新和企业家的经济学家,不能不提到威廉·杰克·鲍莫尔。他将企业家细分为推动经济增长的生产性企业家,以及很少或不推动而且实际上有时还会损害经济增长的非生产性企业家。这一划分的目的是,引入制度视角的创新和企业家研究。他认为,也许令人惊讶的是,可复制的创业活动和增长之间的相关性较少或没有,而且这种相关性甚至可能是负的。创新型企业家的关键是对市场敏感,能够发现并开拓市场。非生产性企业家基本不在经济学应该关注的领域,重点在于创新型生产性企业家精神的证据。创新型生产性企业家精神是曾经推动并将继续推动现代世界经济增长和生产率提高的独特现象。在此意义上,鲍莫尔将詹姆斯·瓦特这位伟大的发明家,在马修·博尔特充当了企业家角色后,把瓦特机推向市场,并用于生产性目的,视作创新型企业家及其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的绝佳例子。

 

鲍莫尔还肯定了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对于生产性企业家精神的促进作用,并将这段时期视为生产性企业家精神盛行的诞生期。他详细地说明了某些关键性制度如专利制度、反托拉斯法,在历史上对创新型生产性企业家成长的促进。

 

专利制度对于创新型企业家精神的推动作用,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实现的:一是保护暂时的合法垄断报酬;二是将这些知识产权的使用权转化为一种适销商品。然而,专利的早期使用并不是为知识产权的创造者提供保护,恰恰相反,它旨在激励知识产权转让以及帮助其他国家提高生产率。后来,专利逐步变成保护发明者的一种工具。英国在1624年实施的《垄断法规》将现代的专利使用方法引入法律,美国《宪法》将专利明确写入其中,都是不寻常之举,都在推动国家经济雄霸全球中起到了积极作用。而反托拉斯法及其导致的竞争,也在鼓励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法律有助于确保那些将创新视为生死攸关的寡头垄断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迫使它们持续关注新产品的销售和新生产工艺的采用。另一项产生了同样作用的制度是破产法,它为创业活动中失败的企业家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由于创新没有先例可循,本质上是一种风险极高的活动,破产保护无疑成了创新努力的一种重要鼓励,或者说成了制度意义上的容错机制。企业家创建企业的规模和经营业务的市场规模,是一个决定企业和企业家发展的问题。而银行的出现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途径。银行提供的金融工具、银行体系和相关的制度,对企业家成长的作用都是不言而喻的。

 

创新主体的转换:从移民到创业创新人才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实践,是由无数具体的创新活动组成的。具体的创新活动都是成功率很低的试错,所以需要更多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创新主体参与,需要更好的“雨林型”创新生态,才能提高创新的成功率,亦即提高创新的效率和质量。所以,创新驱动战略或者说创新引领发展,可进一步归结为两个基本点:创新主体和创新生态。

 

2014~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中国经济面对的结构性矛盾,相继提出“新常态”、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新概括与新举措。以创新驱动战略激发和形成中长期增长动力,实现中国经济转型,成为全国上下的一致共识。中长期增长动力主要是指技术进步、人力资本和企业家精神。这意味着,中国经济正在经历从传统经济增长向现代经济增长跨越的新阶段,经济增长和发展将主要不是依靠物质资本和其他资源的投入,而是依靠人力资本积累和效率提高。早在1960年,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就揭示了人力资本投资的主要途径,即健康、教育和培训,其中教育是重中之重。一国经济增长和发展与人力资本和教育的关系,不仅成为经济学家长期关注的重点,而且摆上了政治家和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

 

创新驱动战略还提出了创新创业人才来源的问题。在过去很长的时间,创业创新的主体主要是移民。移民的城市和国家,是创业创新的城市和国家。近现代史上的美国和以色列,都是因为大规模移民,成为创业创新的国家。在中国,民国时期的上海,改革开放以后的深圳,也都是因为大规模移民,在创业创新上颇有建树。今天和未来的创业创新主体,已经并将继续转换为内生的创业创新人才。也就是说,创业创新正在经历从主体外生型到主体内生型的转换。创新创业主体的转变,考验着一个国家的教育体制和教育质量。教育在中长期经济增长和发展中的地位,将愈加凸显出来。

 

在主体自我内生的条件下,持续不断地创造和产生原创性技术、想法和模式,将是未来以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特征。内生的创业创新人才来自哪里?笔者认为,其将主要来自培养创业创新人才的大学。今天能够被称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大学屈指可数。比如,美国硅谷的斯坦福大学、波士顿的麻省理工学院(MIT)、圣迭戈的加州圣迭戈分校、匹兹堡的卡内基梅隆大学,以色列硅溪的特拉维夫大学和以色列理工大学,德国的柏林工业大学等。培养创业创新人才的大学,是一种大学的类型。创业创新人才是一种新型的综合型人才。培养创业创新人才的大学,是创新生态系统的标配,二者的互动决定创业创新的成功率。

 

中国目前还没有一所能够被称为培养创业创新人才的大学。这里,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例如,现行的教育体制导致大学的办学自主权仍然过小,不利于大学按照各自的特色和个性发展。又如,大学的过度行政化,在较大程度上束缚了内在的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再如,现行的培养模式过于单一和刻板,不利于人才的想象力、创造力和好奇心的培育。因此,教育在成为科技创新发动机和中长期增长动力源方面,还有很大的拓展和提升空间。教育体制改革决定着中国能否有自己的培养创业创新人才的大学;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决定着中国人力资本和创业创新人才的数量与质量。所以,教育体制改革应当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重点。或者说,作为人力资本投资的教育,是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意义上,教育体制改革本来就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创新主体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类是创业者、投资人和企业家,另一类是科学家、工程师和技术人员。这些人的交互作用,产生了大量的新创公司(start-up),它们是最为重要的科创资源。新创公司以研发新技术为主;投资人为他们提供资本;企业家将成果产业化,形成新兴产业,并将新产品、新服务送进市场。这些主体在一个他们认为合适的地方,即有着良好创新生态和产业生态的地方,做着与创新创业有关的事情,这就是供给创新,在需求试错中创造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行业和新业态。现有的产业(体系)总要不断升级,又提供了对新技术、新模式等的需求,需求也在创造供给。因此,从科创资源配置、新兴产业及其产业化的角度,足见第一类创新主体的重要。

 

而企业家才能和企业家精神是一种天赋的潜质,要经过创业者、企业主持续地试错,最终在极小众的人身上表现出来。现实表明,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是人类社会最为稀缺的经济资源。重要的问题是,试错在哪种创新生态系统里进行,为“对”的概率即成功的概率才可能提高?生物学家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基因主要是由遗传决定的,通过遗传得到的遗传材料DNA的碱基顺序排列所决定。但是,环境(生态)因素的后天影响,也会改变基因表达,使原来

基因不能正常地工作和表达,或相反,使原来基因能够正常甚至更加优化地工作和表达。引申到创新生态系统,其中有哪些要素?它们又如何有机组合和交互作用呢?

 

雨林系统:创新生态决定创新创业的成功率

 

生态系统是生物学的概念。在生物学中,自然的生态系统是由一个群落的生物体相互作用及与环境的作用所构成的。自然的生态系统常被称为雨林。人类社会的雨林,是指人类的创新生态系统,即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由各个创新主体、创新环节和创新因素之间组成的、相互联系和依赖的生态链。不同要素或行业间创新生态链的组合,形成区域创新生态系统(或生态圈)。在这里,人的创造力、商业智慧、科学发现、投资资金以及其他元素,以某种特别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培育和萌发新技术、新想法,并茁壮成长为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创新生态都有各自的架构。以最高层面的创新生态 — —城市群创新生态为例。其架构大致是:核心城市(大都市),如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深圳、广州和香港,以及其他城市和城镇;创新型公司和初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研基础设施;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和孵化器;交通和通讯基础设施。除了这些属于“硬件”的要素外,以公共服务、专业服务和金融(创投)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以“青山、绿水、蓝天”为标志的自然生态体系,以及基石人物,都是创新生态的“软件”要素。

 

创新生态还有着不同的层次。如果说一个企业构建了内部创业的平台,那么,这个平台上的主体、要素和相关环节就构成创新生态。现在比较流行的创客(众创)空间,有各自的创新生态。这些是微观层面的创新生态。任何微观层面的创新生态总是存在于不同的区域中。在区域层面,分别有街区(小镇)、城区、城市和城市群的创新生态。它们既独立存在,又交互作用,共同影响着创新的效率和成功率。

 

在某一个具体的城市、城区或园区,创新生态可能比创新主体更重要。创新生态是一种崭新的创新范式。与此前的机械式、靶向式和精准式创新范式不同,这种范式具有多样性、开放性、自组织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如果将之前的创新范式比作目标明确的“市场”或“工厂”,那么,创新生态这种范式就是众多“物种”杂居,有可能产生新“物种”的“雨林”。在“雨林型”创新生态中,新的科技创新成果就会在一定的概率(一般都是小概率)下产生。创新生态的质量往往就是由这个概率的高低体现出来的。创新成功的绝对数与创新主体有关;创新成功的相对数(概率)则与创新生态有关。当创新生态为既定,创新主体数量越多,质量越高,成功结果就会越多;当创新主体的数量和质量为既定,创新生态就决定着创新的成功率。观察和数据均表明,人群中风险偏好高、组织才能强、性格特质适合创新创业的人,是一个小众人群,近似于常数。因此,对于创新成功来说,创新生态是一个相对更加重要的问题。对于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来说,一定要将文章做在创新生态上。唯有在一个好的创新生态中,创新意愿才能得到增强,创新的成功率才能得到提高。

 

由两位浸淫硅谷风险投资多年的投资家撰写的《硅谷生态圈 — —创新的雨林法则》一书认为,凡是与创新有关的地方,市场都是非常低效的。这个观点会令许多人震惊。开始的时候,我们并不认为政府是创新中必不可少的因素,但是,我们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公共机构承担了远比一般思维中所认为的更加重要的角色。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当经济发展进入到创新为主要动力的阶段,一种有别于市场的外部环境出现了,那就是“雨林”,即创新生态。 “雨林”不同于市场,表现在三个方面:不同的主体动机、投入产出关系和壁垒。

 

其一, “雨林”的主体是超理性动机的,市场的主体是理性动机的。何谓超理性动机?《硅谷生态圈》的作者指出,超理性动机是指竞争的刺激、人类利他心理、渴望冒险、探索以及创造的喜悦、为后代做打算、渴望实现生活的意义等。创业创新行为需要个人超越理性动机,并关注于长期共赢。其二, “雨林”的生产函数不同于市场的生产函数。雨林模型挑战了新古典增长模型(总量生产函数),突出了思想、天才(基石人物)的重要性,而不是土地、劳力、资本与技术。其三,如果说市场的“秘方”是关于人以及他们之间如何交换,那么“雨林”的“秘方”则是关于人以及他们之间如何交互。如果说市场要求推倒人为的“墙”如行政管制,那么“雨林”则要求推倒社会的墙即社会壁垒。

 

基于这三个方面,一个初步的认识是,在资源配置领域,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在创新生态系统,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当然,在创新生态系统,政府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篇全新的文章,要在改革实践中不断探索。当超理性动机的创新以一定的概率获得成功,成功的创新将产生巨大的溢出即社会效益,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就业和税收的增加;思想和天才都需要更加宽松的环境,才能获得更大的驰骋空间,也才有可能产生社会所需要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消除社会壁垒,是降低交易性制度成本的重要途径。基于上述论证,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理由是充分的,因为这些方面本来就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只是政府怎样选择正确的方式,起到积极的作用。例如,政府是以补贴方式还是采购方式,扶持科技创新,需要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出新的正确选择。

 

概言之,创新驱动战略开辟了经济活动的另一个主战场 — —“雨林”,即创新生态。 “雨林”与政府关系,有别于市场与政府关系。后者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前者是“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重申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这一重要表述。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政府营造创新生态的作用,将既有助于转型发展,又有利于民生福祉,必将取得多赢的积极成果。


作者:陈宪,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