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题参考前言:
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决策参考》编辑部在陈高宏主编带领下,通过编辑部三年多的实践探索,总结提炼出编辑部团队工作“观时明是立己达人”的核心理念。这八个字体现的是编辑部成员应遵循的行动哲学和价值追求,也是新时代智库工作者的职业形象和专业素养。我们将以八字理念为引领,不定期将国家需求、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需求和动态进行整理刊登,以供选题参考并欢迎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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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领域分类,将近期一些城市治理相关专题的资料归纳整理如下:
1.2020年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审批,提供便利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通知》提出了五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各地区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继续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做好防控工作,并按照分区分级原则,以县域为单位采取差异化防控和复工复产措施。低风险地区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对中、高风险两类地区,省级政府要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最少、必需原则分别制定公布全省统一的复工复产条件,对确有必要的审批和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或索要证明,严禁向企业收取保证金。全面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一口受理、并行办理”,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复工复产审批制改为备案或告知承诺制。
二是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作用,使各项政策易于知晓、服务事项一站办理。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急需的政务数据实现共享。
三是完善为复工复产企业服务机制。提升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事项审批效率,鼓励通过网络、视频等开展项目评估评审,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许可证予以适当延期。探索推行“企业管家”、“企业服务包”等举措,为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提供服务保障。建立健全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响应机制,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是及时纠正不合理的人流物流管控措施。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原则上不得限制返岗务工人员出行。对确需开具健康证明的,相关地区要推进健康证明跨省互认。鼓励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确保务工人员安全返岗。推进货车司乘人员检疫检测结果跨省互认,减少重复检查。
五是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的监管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规定,强化防控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协调调度防疫物资,及时处置感染案例,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传染风险。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及时总结疫情防控期间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复工复产的典型经验,把一些好的政策和做法规范化、制度化。
2.2020年4月,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现就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提出以下意见。
(1)做好复工复产相关疫情防控
(一)压实地方和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要求,做好园区、工厂、楼宇、食堂、宿舍等场所空气流通、清洁消毒相关防疫管理,加强健康监测和出入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员工流动情况,落实员工个人防护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各地区要建立口罩等防疫物资供应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企事业单位相关需求。
(二)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保留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等制度,规范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立即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实施应对预案并实行精准管控,做到无症状感染者、疑似和确诊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聚集性疫情。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2)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三)分区分级恢复生产秩序。低风险地区要从应急性超常规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及时取消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相适应的防控措施,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复工。湖北省、北京市及其他存在中、高风险县域的省份,佩戴口罩等要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采取差异化措施,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四)推动全产业链复工复产。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用工、资金、原材料供应和重大项目开复工等问题,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特别是配套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在全球产业链中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和关键产品生产出口。抓好农业生产和重要副食品稳产保供,全面恢复农贸市场经营。
(五)推动服务业复工复市。低风险地区由经营者自主决定复工复市时间,对文化旅游、餐饮及空间密闭且人员集中的场所,通过预约、分流限流等控制人员密度。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复工复市。全国性文体活动及跨省跨境旅游等暂不恢复。完善物流快递业相关防控措施,允许快递人员进入社区(村)配送。
(3)确保人员流动有序畅通
(六)做好客运恢复和返岗服务。低风险地区之间的人员流动(入境人员除外),不得再设置障碍。在有效防控前提下,全面恢复城乡道路、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低风险地区人员可不实施上岗前隔离,企事业单位应确保空气流通、清洁消毒等防控工作到位;合理安排公共交通线路、班次,取消出租汽车(含巡游车、网约车)停运政策,确保火车站、机场、公路客运站、水路客运站等枢纽的接驳班线正常运营。
(七)加强交通秩序保障。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恢复、人员进返京等按照进京管理有关要求执行。做好离鄂离汉通道管控措施解除后交通秩序保障,密切省际沟通协作配合,规范人员车辆查控,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要求有序恢复进出湖北省和武汉市的道路、水路、航空、铁路旅客运输,加强交通运输防疫与安全管理。严格入境人员车辆管理,统筹做好外防输入和畅通国际物流通道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防控措施“一刀切”、防控要求“层层加码”,杜绝复工复产下指标、虚报数据等行为,大力整合各类报表,严控督查数量、频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强化主动作为、责任担当,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减轻负担。
3.2020年4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时指出,要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会议同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紧迫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优化完善疫情防控举措,千方百计创造有利于复工复产的条件,不失时机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
4.上海市公共卫生建设大会在2020年4月7日下午召开。市委书记李强在会上强调,超大城市公共卫生建设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是一项极其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全市上下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既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全面做好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更着眼长远、谋求长效,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增能力,努力走出一条超大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治理之路,构筑起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护上海城市安全的坚固防线。
李强强调,要以提高治理能力为关键,切实加强党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面对超大城市公共卫生治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治理的能力,学习掌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工作本领和分管领域的专业知识。各区各部门要强化公共卫生责任,滚动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协调的能力,善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科学有效应对复杂局面、处置重大风险、化解突发危机。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引导的能力,深化舆情研判,加强权威发布,改进引导方式,广泛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和健康生活理念,培育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2020年4月10日上午,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实地调研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就贯彻落实好市公共卫生建设大会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亲切看望慰问市区两级疾控人员、基层医务人员等公共卫生工作者,向大家持续奋战防疫一线、全力守护市民健康表示慰问和感谢。李强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抓好《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的深化细化、落地实施,坚决守牢城市安全底线,精准防范重大疫情风险,全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全球公共卫生体系最健全的城市之一。
李强指出,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卫生策略。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打造一流硬件、集聚一流人才、掌握一流技术、具备一流能力。硬件升级是提升疾控体系能级的前提,要加快补短板、强弱项,优化提升功能设施布局,为应对重大疫情提供坚实基础。要围绕人才队伍这个核心关键,全面完善人才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大力引进疾控领域高层次人才,加快打造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点学科群。要在强化技术支撑上下更大功夫,建强重大实验平台,加大科研项目支持,加强预防与临床结合,尽快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要把能力建设作为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水平的主线,加强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完善疾控信息基础建设,更加智慧精准地做好趋势分析、监测预警,为市民提供更加精细化的服务和管理。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其中提到,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稳妥有序探索推进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提升就医费用报销便利程度。进一步发挥城镇化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作用,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持续跟踪、定期评估市场准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和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上述行业、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3.2020年1月7日消息: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全面施工之年,也是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基本建成和科创中心形成基本框架之年。要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奋力创造新时代新奇迹,必须只争朝夕、狠抓落实、善作善成。今天,市委书记李强用一整天时间,前往浦东临港地区和洋山深水港区,实地调研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去年8月揭牌以来,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全力抓推进抓落实,一批重大改革相继推出,一批重大项目密集签约,一批重大工程加快建设。上午,李强实地察看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项目后,来到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现场了解高端特色工艺生产线项目建设进展。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世界领先的功率半导体器件生产能力,为新能源汽车和工业重装备等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李强详细听取公司经营发展、自主创新情况介绍,就项目推进、流程工艺等同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还察看了集成电路净化车间生产线建设情况。李强说,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已经明确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我们要进一步聚焦集成电路等有基础有条件有优势的产业领域,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努力掌握产业链核心环节。希望企业把握机遇、发挥优势,以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突破更好带动引领上下游产业链,推动形成充满活力的产业集群。
4.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为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现就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提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等意见。
5. 市委季度工作会议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2020年4月1日下午举行。市委书记、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强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二季度工作至关重要。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清当前形势、坚定信心决心,善于危中寻机、努力化危为机,强化政策供给、突出工作时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龚正部署二季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
李强指出,疫情防控两个多月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同心协力,因时因势因情调整策略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迅速行动、勇挑重担,各区、各街镇特别是基层一线同志风雨无阻、日夜奋战,体现出过硬的责任担当,为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稳向好作出了突出贡献。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是前提、经济社会发展是保障,更好统筹兼顾、指挥调度、组织协同、临机应变。在疫情防控的战场上,必须慎终如始,保持高度警惕。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要抓紧抓实抓细,杜绝漏洞、优化流程、完善细节。内防反弹相关防控工作要不断完善、继续保持,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固化为常态长效机制,充分关注、主动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战场上,要迎难而上打好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坚持以确定性对冲不确定性、以增量弥补减量、以预案应对风险,全面克服疫情冲击影响,奋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龚正就做好二季度重点工作指出,要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境外、口岸、属地、区域联防联控防线,加强发热门诊和社区发热哨点诊室建设。要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复市,推动开工量转化为实物量、复产率转化为达产率。要全力促投资、促消费、稳外资、稳外贸,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要加快实施“三大任务、一大平台”,狠抓政策落地、项目推进。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稳就业、稳物价,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政府实事项目。要强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守住城市安全底线。
1. 2020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其中主要内容:①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②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国务院委托部分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具体实施方案由试点省份人民政府制订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对连续排名靠后或考核不合格的试点省份,国务院将收回委托。
③有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把关,特别要严格审查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的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相关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将承接的用地审批权进一步授权或委托。
2、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1)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一)明确申请审查程序,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1.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其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坚持多方共治。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畅通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
——坚持市场导向。完善经济政策,健全市场机制,规范环境治理市场行为,强化环境治理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自律。
——坚持依法治理。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加快补齐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短板。
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二、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Ø (四)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提出总体目标,谋划重大战略举措。制定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环境治理负总体责任,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
Ø (五)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除全国性、重点区域流域、跨区域、国际合作等环境治理重大事务外,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环境治理支出责任。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在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中统筹考虑地方环境治理的财政需求。
Ø (六)开展目标评价考核。着眼环境质量改善,合理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各地区可制定符合实际、体现特色的目标。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对相关专项考核进行精简整合,促进开展环境治理。
Ø (七)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推进例行督察,加强专项督察,严格督察整改。进一步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强化监督帮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3月公布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是落实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要求、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文件,2020年版《指导目录》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主要梳理规范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将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立改废释和地方立法等情况,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其包含:①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②对列入《指导目录》的行政执法事项,要按照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要求,区分不同事项和不同管理体制,结合实际明晰第一责任主体,把查处违法行为的责任压实;③按照公开透明高效原则和履职需要,编制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明确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办理时限、行为规范等,消除行政执法中的模糊条款,压减自由裁量权,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④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原则,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与市场主体、群众关系最密切的行政执法事项,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市场主体、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成果;⑤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改革要求,统筹推进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
1.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四届“世界考古论坛·上海”2019年12月上午在上海大学开幕,主题为“城市化与全球化的考古学视野:人类的共同未来”。中国社科院院长谢伏瞻、上海市市长应勇、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致辞,并与英国剑桥大学教授伦福儒共同颁发“世界考古论坛奖·重要考古研究成果奖”。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翔颁发“世界考古论坛奖·重大田野考古发现奖”。副市长宗明为世界著名考古学家白简恩教授颁发“世界考古论坛终身成就奖”。
2.2020年3月26日,国家高端智库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与英国智库Z/Yen集团共同编制的第27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 27)报告发布。本期,全球十大金融中心排名顺序发生较大改变,上海取得第四位的历史最佳成绩,纽约、伦敦、东京、上海、新加坡分列前五。
据介绍,该指数从营商环境、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声誉等方面对全球主要金融中心进行了评价和排名。本期指数共有108个金融中心进入榜单,全球金融中心发展呈现出多方面新特征和新动向。
一个显著的特征是全球顶级金融中心格局被打破。本期全球十大金融中心排名顺序发生较大改变,“纽伦港”三大金融中心格局被打破,新加坡也降至全球第五。东京和上海分别上升三位和一位,位列全球第三和第四。旧金山、日内瓦、洛杉矶分别进入指数排名前十。相比上期,纽约、伦敦和北京的排名未出现变化。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年2月25日)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现就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出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等几方面意见。
2. 2020年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五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取消限制复工复产的不合理审批。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产业。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对创业投资企业予以政策支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
二是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推广健康信息互认机制。对组织集中返岗涉及的交通运输、卫生防疫等给予支持。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在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一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各地可通过专项扶贫资金给予奖励。
三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扩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应征入伍等招聘招募和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对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出台改革措施,允许部分专业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是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4月底前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动态调整认定标准,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岗位。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湖北省各级事业单位可开展专项招聘,基层服务项目向湖北倾斜。
五是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专项培训。3月底前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供给,优化用工指导服务,依法规范裁员行为。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服务,低风险地区可有序开展小型专项供需对接。
《意见》强调,要压实就业工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和稳岗补贴投入力度,强化表扬激励,加强督促落实,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稳就业各项工作。
3.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其中指出全面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切实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实施等建议。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稳妥有序探索推进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提升就医费用报销便利程度。进一步发挥城镇化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作用,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
5.2019年12月,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举行会议指出,要本着为城市负责、为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超大城市应急管理工作。中国的应急管理体系是如何构建的?国际超大城市为应急管理做了哪些努力和探索?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下,应急管理又有哪些新手段、新变化呢?
搭建一套基础的城市应急信息收集平台、通过信息数据的社会化分析做出有效的预警,并及时发出相应的应急指引,是未来智慧城市的基础硬件的话,那么,提升城市治理者及普通市民使用数字化应急管理系统的信息素养,或许也将成为信息社会中城市应急治理的主要内容。
作者:李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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