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 | 系统推进“好房子”建设需把握的重点及思路
发布日期:2026-03-13 14:54:00
【作者简介】陈杰,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长聘教授、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居住质量作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点,始终是关系社会凝聚力、经济活力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明确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住建部门随之响应性提出“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四好”建设目标。2025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不仅将“好房子”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也在国家层面权威性界定“好房子”的“四维标准”。2025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对如何到2030年实现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取得显著进展以及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水平大幅提升作了详细部署。深刻理解“好房子”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好房子”建设的战略意义,系统谋划推进路径和科学制定实施思路,不仅是推动房地产与建筑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动能,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同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一、“好房子”的丰富内涵
“好房子”具有丰富内涵。全面认识“好房子”的多层面内涵,重点在于把握好标准层面客观性与主观性、产品层面物质性与精神性、价值层面居住性与赋能性这三对关系的辩证统一,这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好房子”的前提基础。
(一)“好房子”标准: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标准决定质量,标准引导方向。“好房子”标准具有客观性和主观性相混合的特征。何谓“好房子”需要有一个社会共识凝聚的过程,但国家审时度势增强居住安全底线及提高居民福祉的意志嵌入,具有重要影响。2025年3月,《住宅项目规范》发布,基于彰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导向,从选址与安全、空间及布局、室内环境、适用性适宜度、适老性无障碍性、通信保障、能源资源利用等方面凸显“好房子”的共性基础。该规范通过设定一系列可量化、可验证、可监管的技术强制要求,为保障全体人民共同的生存尊严设定红线,也为设计、选料、建造与运维“好房子”划定基础起点。
在这些统一的基准标准之上,何谓“好房子”仍然还有很多差异化的主观评判。这些主观性源于不同地域、不同背景、不同生命阶段个体或群体的生活习惯、审美偏好、文化认同、经济条件、家庭构成等的差异,对应的是人民群众真实而具体的多样化生活方式。尊重并研究不同地域不同群体对住房消费升级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是“好房子”建设的重要指引。
(二)“好房子”产品:物质性和精神性的统一
“好房子”首先要有好的房屋。房屋本身是作为一种客观的物质性产品而存在的。优质的用材、科学的构造、可靠的设备设施、合理的空间尺度与布局等,构成了房屋居住功能发挥的物质基础。但建筑层面的居住房屋仅是住宅,还不是住房。社会学意义上的住房,是住宅与居住者所共同构成的微观空间社会复合体。“房子是给人住的”。房屋有人居住其中并使用,住宅与人的生命历程联动起来,才能被称为住房。对个体和家庭来说,住房不仅是遮风避雨的物理空间,更是享有安全和尊严、承载家庭情感的精神家园。
为此,“好房子”不仅需要有好设计、好用材、好建造所造就的好房屋,更需要让居住者在获取与使用全过程中精神愉悦,可以认为是一种具有物质性与精神性双重属性的产品。“好房子”的评判最终落脚在人的主观感受,尤其居住者是否有良好体验。具体来说,“好房子”应让居住者在财务上可负担、对工程质量和交付放心、对居住安全性稳定性安心、使用过程便利省心、得到的物业与社区服务贴心、与邻里交往互动舒心。进一步来说,“好房子”建设倡导安全、健康、和谐、智能的居住环境,有助于营造积极向上、守望相助的社区氛围,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因此,着力推进“好房子”建设不能仅着眼于建造美观的房屋、拉动相关投资与就业,而应立足于将党的初心使命具象化为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凝聚奋进力量的重要举措。
(三)“好房子”价值:居住性与赋能性的统一
住房不仅是人类家庭繁衍、个体休憩和劳动能力修复的“空间依托”,还是获取成长发展所必需的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的“门户平台”。对居住者而言,房子的价值源泉来自四个层面:一是房屋建筑品质本身,二是房子配套的水电煤气供应及物业服务质量,三是所处社区的邻里构成与氛围,四是与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公园绿地文体设施等公共资源、就业创业等发展机会的位置临近性。可见,住房具有很强的特殊性,是私人空间与公共资源的交融,是个体性与公共性的统一。“好房子”的内涵不仅要落脚在房子本身提供的居住价值提升上,更要与“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等服务人的发展需求的深层意蕴紧密相连、不可切割。
在“好房子”的语境中,住房已经远超越建筑空间,更不仅是经济产品和市场服务,而是城市文明与幸福生活资源的承载平台。全面认识什么是“好房子”,不仅关乎建造技术,更关乎住房发展理念的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新指导思想的践行。好房子与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共同构成一个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与发展能力的有机统一体。
二、“好房子”建设的战略意义
“好房子”建设是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的最紧密结合。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既是基于对我国房地产发展供需历史性变化的深刻感知,是加快房地产发展模式转型和促进房地产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需要,同时也是推动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
(一)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生活的新期待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城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有22.77平方米,而第七次全国经济普查(“七普”)数据反映,2020年这一数字已经升至41.76平方米,其中城镇居民约38.62平方米。2026年第1期《求是》刊登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披露,2024年末全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1平方米左右,户均超过1.1套。随着我国人口总量达峰和城镇化速度趋稳、城市大规模增量扩张时代结束,未来我国城乡住房在数量上的充足度会有充分保障。
然而,质量层面的品质“好房子”供给缺口仍然较大。据2024年5月发布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报(第六号)》,当前全国城乡房屋共有建筑3.54亿栋、总建筑面积1280亿平方米,其中城镇房屋建筑4739万栋、面积达662亿平方米,各类市政管网长度超过380万公里。然而,存量房屋品质参差不齐、能源消耗高、舒适性差、配套滞后等问题随着时间推移而日益凸显。根据“七普”数据推算,当前我国城乡有2亿多户、占比超过35%的家庭居住在房龄超过25年的住宅中。相当数量的老旧房屋因设计与建造水平低、维护差而功能退化较快、危险隐患逐步累积,影响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尤其我国城镇住宅的一大特点是高层住宅占比很高。如“七普”数据显示,我国城市占比超过36%、户数达到6900万户的家庭居住在8层及以上高层住宅。高层建筑的电梯、水电气管道等核心设备的使用寿命往往只有10年—15年,但更新替换流程复杂和成本巨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5月披露,截至2024年底,全国使用15年以上的超期服役老旧电梯数量就有90万台。考虑我国现有房屋建造时期邻近、技术趋同、设施相似、空间密集,未来十几年内会有规模巨大的住宅“集中老化”浪潮。此外,我国一、二线城市还有大量人口密度高、居住环境差、配套服务少、风险隐患大的城中村。据研究,仅8个超大特大城市就有城中村4000多个、涉及人口超过5500万人。满足全体人民快速增长的对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品质化住房需求,具有很强的迫切性。
(二)引领房地产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
尽管2010年中期之后我国房地产发展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但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模式由于惯性和利益羁绊等原因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仍然沿袭传统的“三高”(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模式,导致房地产业自2021年之后被迫进行全行业深度调整。2025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仅相当于2020年的一半。我国房屋建造能力很庞大。2024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超过32万亿元、增加值为8.9万亿元、从业人数超过5000万人、仅住宅房屋竣工面积就超过20亿平方米。然而,当前的房屋开发建设模式是在房屋数量短缺的背景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存在建造方式粗放、满足个性化需求能力弱、资源能源消耗高、品质效益低、科技创新不足等问题。2021年以来,与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相伴,建筑业的产值和建设量也持续面临较大下调压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发展动能在短时间内过快下降,对国民经济稳定和金融体系安全都造成了冲击。
当前阶段,继续沿用以规模和速度为导向、粗放型的房地产与建筑业发展模式,既面临总量需求下降的约束,也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大力推进“好房子”建设,既是基于对房地产与建筑发展环境变迁的深刻认知,也是对房地产与建筑行业发展动能的历史性重构。遵循“新需求引领新供给、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的发展思路,切实提升“好房子”的供给能力,将成为房地产与建筑行业破解市场困境、激发内生动能、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
(三)服务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和质量提升的现实需要
“十五五”时期是房地产发展模式转型的关键阶段,这个转型必须深度融入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和发展动能转换全局。快速城镇化时期,人口和土地红利的释放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和城镇化双轮驱动,但当人口、土地和碳排放同时面临减量化约束的格局下,内涵式城市发展内在要求基于“好房子”推动促消费、稳投资、降风险和提质量。
首先,“好房子”建设通过有效激活住房改善需求,有力带动内需增长。以人民群众可负担的价格大规模提供“五好”标准的“好房子”,消减房地产的结构性错配,有力促进住房消费升级,进而激发形成“优质优价、良性循环”的市场新生态,不仅为房地产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稳定而持久的活力,还能带动家电家具家装、家政、物业服务、房屋维护、社区商业、汽车、健康、教育、文化乃至养老服务的消费。为此,“好房子”建设是统筹内需扩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做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举措。其次,“好房子”建设通过房屋开发建设模式转换牵一发而动全身地引领众多上下游产业转型升级。从“造房子”到“造好房子”,倒逼建材、设计、施工、装修、智能家居等全产业链进行技术革新和标准提升,推动发展绿色建材、数字建造、建筑机器人、智慧物业等新质生产力,打造智能化、生态化的完整社区生活圈,不仅能显著降低房屋全生命周期的能耗与碳排放、助力“双碳”目标,还能催生数个万亿级的新行业,激发数十万亿元新投资。最后,“好房子”建设有效提升房地产资产的价值韧性。规划科学、品质过硬、管理完善、需求旺盛的“好房子”社区,将更具使用价值与资产价值的双韧性。因此,应大力推进“好房子”建设,从微观层面筑牢经济金融安全防线的基础磐石,为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四)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
“好房子”建设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最紧密、感受最直接的实践载体,也是最能给人民群众带来获得感的行动场景。加快建设“好房子”,让每个家庭都能安居乐业、安身安心,不仅可以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使社会更有温度、更有凝聚力,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可持续动能。
“好房子”建设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促进住房回归服务于人的本位。“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的生存与尊严作为基本出发点。住房的本位是为人服务,其基础起点是为居住者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安全性高、隐私性强、享有尊严保护的生活场所。但一段时期内,住房的投资功能和金融属性被过度放大,导致存在“重交易、轻使用”的倾向。“好房子”建设实现住房从“投资标的”到“生活容器”的本位回归,强化了以服务人的需求为根本引领。第二,恢复“人”在住房发展中的主体性。“好房子”建设将居民从住房供给与管理的被动接受者,复归为规划参与者、设计建言者、价值评判者乃至方案选定者、治理主导者。房子“好不好”的评判标准不再是价格高低,而是居住者的使用体验感受。第三,激发“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性。美好居住体验带来的精神愉悦、公平感受和对社区、城市的强烈认同感和归属感,让劳动者在社会财富创造中找到意义和主人翁感,有力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第四,提升住房发挥投资于人的功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好房子”最重要的“好”,往往就体现在与优质公共服务、公共资源的空间临近性。“好房子”工程的本质是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与人民群众分享,并用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高度重视住房及社区对人发展能力的作用,不仅体现住房发展理念的根本性转换,也可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好房子”建设的实施思路
人民群众对住有所居、住有优居的热望一直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动能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并将其放置在“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战略任务中。为此,在当代中国语境下推进“好房子”建设,既要基于对“好房子”丰富内涵和战略意义的深刻理解,更要全面嵌入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方略中。
(一)建设标准:坚持底线约束与尊重多元需求的统一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已经正式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为“好房子”的设计与建设划定不可逾越的统一基准底线。但考虑我国人口规模之大、地域差异之显著,要实现人人可及、人人都享有“好房子”,应高度重视、系统研究不同地域、不同群体对“好房子”的主观判定差异。尤其要考虑支付能力的差别,在每个价位上都应有满足基本标准又匹配特定人群支付能力的“好房子”。从文化传承角度来说,也要鼓励各地在房屋建造与运维过程中,传承地域居住文化,彰显人文温度。为此,“好房子”建设标准切忌“一刀切”,应该因地域因目标供应对象而异、差别化构建“刚性底线+弹性指标”的双层体系。此外,“好房子”标准应该具有适应性、可迭代性,不断吸收各方主体反馈,动态更新完善。
“好房子”建设要牢牢依靠人民。自住建部门2023年初提出建设“好房子”以来,社会各界对“好房子”的标准持续展开热烈讨论,各地“好房子”设计大赛也如火如荼,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参与设计品质好房子的机会。未来的互动还要继续拓展,让人民群众可以全过程参与“好房子”建设。
传统房地产开发建设在房屋总量短缺、新房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只要能造出来就不愁卖,遵循的是“以供定需”思路。“好房子”建设与传统模式最大的区别就是以人为中心、以需定供。要实现个性化住房改善需求的有效满足,需要新房开发销售或旧房更新改造中的制度创新,比如尝试订单式建房或菜单式改造,也需要积极探索使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赋能,对潜在住房改善需求进行精准推测。提升住房项目选址与方案设计中的居民参与度,也是增加供需匹配的有效手段。此外,在较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不小规模、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房改时期也曾一度相当兴盛的住房合作社模式,让房屋使用人真正成为房屋设计、建设、分配与管理的主导者,不仅可以从源头上增进供需匹配,还可以增强社区的共建共治共享,值得在当前进行重新探索。精准实现供需匹配,减少房屋闲置浪费或低效利用,在提高人居建设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提升环境生态友好性,这也是响应中国式现代化所要求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题中之义。
(二)建设指向:面向全体人民,实现普惠共享、人人可及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也是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社会财富创造、共同分享社会财富收益的现代化。“好房子”的根本立意是为了人民,建设成果为人民所享有。为此,兼具生活品质提升和赋能发展能力双重功效的“好房子”,不应是少数人才可享受的稀缺贵房子,而应普惠共享、人人可及。“好房子”的可及性,具体包括资格可获取、空间可到达、财务可负担、功能可易用、居住可持续等多维度的内涵。其中,人人享有获取资格,意味着“好房子”应该大规模、广覆盖,不能限定在少数群体范围;人人空间可达,意味着“好房子”空间分布具有均衡性,交通便利;人人财务上可负担,则要求通过市场配置、政府保障和互助合作等多种机制共同发力,让“好房子”真正成为普惠品而不是奢侈品。品质性与可负担性的统一,是“好房子”建设中的重要挑战。“好房子”应该是省心好用、充满人性化的,如住宅与物业服务的智慧化和智能化不应因为“数字鸿沟”而造成部分人群的使用障碍,在智能化与人性化之间取得平衡,强调“技术服务于人”而非“技术至上”;“好房子”是全生命周期概念上的,应在设计、用材和建造中就注意降低居住中的能耗,并保障后期使用易维护,更新电梯和电气管道等核心设备难度小。“好房子”的普遍可及性不仅关乎人民的居住品质,更关乎社会公平与社会凝聚力。“好房子”的本底不仅来自美观漂亮、功能良好的房屋,更来自对优质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的临近性。为此,“好房子”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直接体现,关系社会和谐,也关系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及潜力释放。人人住有宜居、人人住有优居,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底色。
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同时面临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双重约束,“好房子”不可能通过大规模新建而增加覆盖面。“好房子”不必然等于新房子。加快存量老旧住房的更新改造,是回应人民群众改善居住品质迫切需求的责任担当,也是未来增加“好房子”供给的主要渠道。积极推动各地开展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机制的多样化探索,既为加快“好房子”供给开阔思路,也为合理化重构政府与居民在居住环境改善中的责任边界提供实验场景。
(三)建设过程:增进物质条件与精神感受的交融互促
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缺乏人的本位,重建造轻使用、重设施轻服务、重硬件轻软件,是传统房屋供给中的普遍短板。规范性建造外观漂亮、质量可靠、价格公道的好房屋,卖得好或租得快,只是“好房子”建设的起点,住得好、用得舒心才是最权威的评判标准。要让居住者获得良好体验、精神愉悦,既需要建造层面的好房屋,也需要使用过程的好服务,硬件软件都要好。“好房子”建设不仅是对物的投资,更是对人的投资,要高度重视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需求,加快物业服务、社区服务和公共服务的提质与精准匹配,扩大育幼、养老、健康、教育、技能培训等服务供给,推动人力资本积累,不断增强人的发展能力。“好房子”建设要高度注重配套物业服务、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的品质性以及与硬件设施的匹配性,要在硬件设施与服务配套的相互支撑中夯实物质基础、发挥服务最大效能。“好房子”建设说到底要以人为本位,从精细了解实际使用者的体验感受出发,同时合理照顾到邻里及周边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将功能理性与情感温度有机融合,在设计、选材、建造和运维中紧密贴近居住者的个性化生活与发展需要,力避标准化复制导致“千房一面”和纯技术理性带来“华屋中的冰冷”。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需要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足的统一。在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住房不仅是基本民生保障,更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微缩空间”。人们在朝夕相处的居住空间中生成家庭情感、传承家风家教和习得社会伦理,在邻里互动中感知社会文明,在获取公共服务中形成价值观和国家认同。“好房子”建设要在物质条件与精神感受的交融互促中促进物质与精神双富足。好的设计、好的用材和好的建造,包括功能性强的房屋设计、环保性高的用料、周全的防灾应急配置、人性化的公共空间细节设计,可以降低不必要的居住支出压力,保障居住过程的安心、使用过程的省心和邻里互动的舒心,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城市发展与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原则,通过规划、设计、使用和治理过程的参与和反馈,引导财富创造效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进、制度引导效率增强和物质产出效率提升,进一步夯实物质富裕的基础。
(四)建设路径:注重顶层设计与试点创新的有机统一
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好房子”建设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宜居、宜业、宜乐、宜游的美好家园,更需要坚持整体性、协同性、可持续性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以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具体来说,一是宏观层面制定国家中长期规划。明确“好房子”中长期建设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机制,并在城市层面进行落实,定期进行评估。二是部门层面强化规划整合与政策协同。将“好房子”建设规划全面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行动和住房发展规划,并与“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融为一体,高度重视“以城兴产”和“以产促城”的有机融合。在实施中建立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破除“科层分割”“条块壁垒”,推动跨层级跨部门协作。三是空间层面统筹增量存量质量。以提质统领增量存量,以增量提质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盘活激发增量建设空间。四是项目层面注重系统集成。住建部门提出的“好标准、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推动“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的一体化设计与全生命周期品质管理体系。建设“好房子”,好标准是基石与起点,好设计将好标准具体化,为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储备可能,好材料承载好设计、支撑好建造和好运维,好建造将好设计从蓝图变成实物并让好材料得到最佳利用、让好运维简单化,好运维让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的价值拥有更长的生命力。
坚持守正创新是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方法论原则。推进“好房子”建设是一项探索性事业,没有既定模板和成熟经验,需要先立后破,在实践中勇于尝试创新,尤其鼓励各地各主体“小切口、敢突破”,通过多样化先行先试来推动事业发展。一方面,与新质生产力的开发和应用结合,积极创新探索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绿色建造、工业机器人、建筑信息模型(BIM)、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在房屋建造及管理过程中的应用新场景;另一方面,融入“15分钟生活圈”、“完整社区建设”、创新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等战略,结合城市信息模型(CIM)建设,开展智能家居系统、数字物业服务、社区物联网平台、零碳社区、科创街区等多样化试点探索。在试点过程中,建立“全过程、多维度、常态化”的反馈机制,确保试点成果可量化、可评估、可追溯。引入第三方评估,及时总结评估试点经验,持续迭代优化,逐步形成可大面积推广复制方案。
(五)建设机制: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法宝。“好房子”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千差万别的需求,市场力量是建设的主要依托,但政府提供良好发展环境是市场机制有效发挥的前提条件。
从支持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角度来说,政府在“好房子”建设中的任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培育经营主体。鼓励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向“好房子”综合服务商转型,培育一批专注于高品质设计、绿色建造、智慧运维的专精特新企业。推广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组织模式,培育具有集成能力的龙头企业,营造高起点发展格局。二是激发市场需求。完善土地、财税、信贷等配套政策,对符合“好房子”标准的项目给予合理的倾斜支持,形成鲜明的政策导向。三是支持科技赋能。加大科研投入,设立“好房子”关键技术研发专项。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好房子”技术研发中心和示范项目,鼓励智能建造、智能家居、智慧物业等领域的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工程化应用。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四是营造良好竞争生态。改革工程招投标制度。推广“评定分离”“优质优价”,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和整治“内卷式”竞争。五是增强消费者信心。强化房屋质量监管,压实全链条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全过程穿透式溯源,严格落实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探索建立房屋信息披露制度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运用数字化手段,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对“好房子”从规划到运维进行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六是多方位促进人才培养。产学研联合,创造条件,支持建筑领域设计大师、国家工程师更多涌现。实施建筑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行动,弘扬工匠精神,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与社区治理提升相结合,培育培养更多社区规划师、社区治理师。
“好房子”不仅要“建得好”,更要“用得好”“养得好”。为此,加快为“好房子”配套建立房屋品质全生命周期保障体系,包括创建并完善房屋体检、房屋保险和房屋养老金三项制度,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好房子”的运维与“好小区”“好社区”不可分割,为此须与社区治理模式变革联动,与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作的新模式相结合,加快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物业服务进家庭。同时,积极探索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实现“人人都能有序参与治理、人人都有享有品质生活”。

制作:范丽君
核校:张世贵
审核:何忠国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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