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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党支部如何避免沦为隐秘组织或“地下党”?

Release time:2018-05-28 13:36:00

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各式各样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不断涌现,成为大批高素质、高学历、高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的聚集区,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的一股力量。与此同时,在“两新”组织中的中共党员数量也愈来愈多,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等问题日渐凸显,“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已成为新时代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领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下,如何扎实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如何有效调动“两新”组织党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如何真正发挥“两新”组织基层党支部在政治引领与组织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破解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坚持三个“统一”:坚持党建原则性与实践灵活性的有机统一、坚持意识形态感召力与制度激励驱动力的有机统一、坚持基层党组织“有为”与“有位”的有机统一。

坚持党建原则性与实践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必须处理好全面从严治党原则性与实践创新灵活性的关系。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党管党的鲜明主题,其目标是形成从中央到基层从严治党的全面部署,即所有党组织必须毫无偏差地遵守和执行党的决议,所有党员必须按照统一标准严格履行党员责任与义务。党建工作通过自上而下、层层传递的方式得以贯穿落实。从党政机关到科研院所,从国有企业到街道社区,从农村党支部到解放军连队支部,党的建设要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形,遵守纪律不放松。换言之,从严治党,没有特殊,一视同仁。在这一大背景下,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客观要求。无论处于何种环境,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坚守党建工作刚性原则,履行责任义务不能有偏差,党内生活不能存在双重标准,党员要求不能有任何放松。

与此同时,传统党建工作模式与“两新”组织自身特质之间确实存在一定张力,亟待进行大胆灵活的实践创新。从组织性质来看,无论是非公有制企业还是新兴的社会组织,均属于在“体制外”运行的组织实体。“两新”组织业主和员工并不依赖体制内资源维持“生计”,而是通过市场机制获得自身发展的机会与空间。从权力结构的角度而言,“两新”组织不附属于任何政治组织,而是社会多元治理中的重要一方。因此,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或群团组织中所采取的党建工作方式未必真正适用于“两新”组织,传统的“嵌入式”、“说教式”、“行政命令式”工作方式亟待大胆创新,需要积极探索符合“两新”组织特征的融入式、互动式、开放式党建新模式。总之,这种创新既要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性与严肃性,又要能够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满足“两新”组织党建的实践灵活性与现实针对性。

坚持意识形态感召力与制度激励驱动力的有机统一

“两新”组织党建必须有效调动企业家和社会组织出资人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与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群团组织等事业单位不同,“两新”组织负责人许多不是党员,有些对党建工作存在某些误解,甚至存有一定抵触情绪。如若想顺利实现对“两新”组织的党组织全覆盖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私营企业家和社会组织业主的认可和支持尤为重要。如果不能得到他们的理念认同,无论是基层党支部的成立,还是党务活动的开展,均可能遭遇有形或无形的巨大阻力。例如,有的私营企业主认为企业的当务之急是生存发展,担心成立党组织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营;有的社会组织负责人虽然同意成立党支部,但规定党务活动不能占用工作时间和机构场地。显然,“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离不开企业家或社会组织负责人的配合与支持。

从实践层面来看,说服“两新”组织业主须从两个关键维度发力。第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充分重视对私营企业家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主流意识形态宣讲不断增进价值认同、凝聚理念共识,使之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举措,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梦想的根本保障。利用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精心设计对“两新”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培养,让他们在理论学习中、实践教学中、互动交流中提升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深刻认知,增强对“两新”组织党建重要性与紧迫性的思想认同。第二,引入激励机制。“两新”组织党建离不开必要的外部激励和制度诱导。要找准基层党建与非公企业及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有机契合点,通过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让“两新”组织负责人意识到“抓党建就是抓发展”。例如,从政府项目招投标、行业评优表彰、优先发展党员、个人荣誉授予等方面对基层党建表现优异的“两新”组织及个人给予政策倾斜和荣誉表彰,使党建工作融入到组织发展和个人成长的各个环节之中。总之,唯有意识形态引领与制度激励驱动双管齐下,方能取得最为理想的实践效果。

坚持基层党组织“有为”与“有位”的有机统一

“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必须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建绝非形式大于内容的“花架子”,而是要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在政治引领与助力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方面,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要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中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促进“两新”组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贡献力量。另一方面,基层党支部和普通党员必须在企业发展和社会组织成长过程中发扬先锋队精神,围绕技术攻关、团队建设、人才培养、企业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积极作为,让业主和普通员工感受到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概言之,“有为”才能“有位”,基层党支部必须持续助力“两新”组织创新发展才能真正赢得信赖与认同,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从组织运行的普遍规律而言,“两新”组织基层党支部的作用发挥离不开人、财、物三个方面的有力支撑。首先,党支部书记选配要得当。对于基层党建而言,党支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直接影响着党的主张能否全面贯彻、能否真实落地的问题。“两新”组织党支部书记的人选必须慎重酝酿,从党性原则强、群众基础好、个人威信高、业务技术佳的党员中选任。其次,党支部经费保障要有力。党支部的日常运作和“三会一课”的正常开展离不开必要的经费支持,应将更多的党费返还“两新”组织党支部,在经费保障及报销程序上给予最大便利和不断优化,让党支部有“十足底气”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最后,阵地建设要扎实推进。在“两新”组织中,党支部不是隐秘组织或“地下党”,要在私营企业和社会组织中争取党建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党徽、党刊、党报增强党组织的存在感和能见度,不断提升“两新”组织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

总之,“两新”组织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更是党建工作的重要阵地。如果党的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不加快步伐,就会削弱甚至丧失对这块阵地的影响力和主导权。更为重要的是,“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存在着自身特质,需要把握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意识形态感召力与制度激励驱动力的统一、基层党组织“有为”与“有位”的统一。唯有如此,方能使党建工作真正扎根到中国经济社会最活跃的“细胞”之上,不断巩固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历史进程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副研究员、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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