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海涛:【能源评论】市场,就是硬道理?
Release time:2018-01-11 16:17:00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深化改革的指导原则。然而,如果在严重垄断的行业里,只谈市场而不谈自律和监管,那就滑天下之大稽了。
市场化,就是硬道理?
文·尹海涛
随着天然气市场回暖,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屡创我国历史最高水平,有关天然气保障供应与合理定价的争论尘嚣日上。
抛开近期一系列炒作因素,其实,从2017年9月份中石油联合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进行管道天然气拍卖时,就已经为入冬后的天然气价格上涨埋下了伏笔。当时,由于业内预计天然气新增需求发展很快,供气缺口很大,拍卖过程中下游企业竞争十分激烈,中石油天然气销售东部公司和北方公司的挂单气量全部以最高限价成交。随后,又有媒体曝出,中石油天然气销售西部公司以“11月份国内全面开始集中采暖,供需矛盾突出,中石油增加采购高价现货弥补缺口”为由,从11月1日起对陕西和内蒙古的LNG工厂缩减供气量,并将气价由1.24元/立方米提高到1.88元/立方米。而在2017年11月份的管道天然气拍卖中,中石油进一步提高了最高限价,远高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各省门站价。某参于竞拍的买家对媒体表示:“前几轮的交易情况非常火爆,交易中心挂出来的气很快就都以最高价抢光了。运气差的,气都抢不上。”甚至有专家公开呼吁:“天然气是用来烧的,不是用来炒的。”
这不禁让人迷惑,天然气这盘棋,到底谁说了算?上游企业打着市场化的旗号推行天然气拍卖机制,结果我国还是遇到了严重的“气荒”,那么除了抬高价格,市场化的成果在哪里?我们是否真的找到了市场化的正确打开方式?
垄断带来“统筹”权
理论上看,商品的供应和价格,通常应该由市场说了算。但涉及自然垄断行业,为了防止垄断权力被滥用,政府必须实施强有力的规制。尤其是能源行业,因为国家安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考虑,在保障供应和确定价格方面,政府的干预绝对不能缺位。
对于我国的天然气市场,改革思路是明确的,即“X+1+X”,或者叫做“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目前,中游天然气管道的改革思路是独立运营,作为自然垄断环节在价格等方面受到严格的监管,为此,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天然气市场的下游用户众多,已经成为了一个充满竞争的市场环节。然而在上游,“三桶油”合计天然气供应量占到国内市场95%以上,其中“大哥大”中石油更是占到70%左右,拥有中亚天然气和俄罗斯天然气的独家进口权,几乎垄断了进口管道气,所以我国天然气上游并没有向“X”的方向有实质性迈进。政府虽然没有缺位,在积极履行监管责任,但是从近期的事态发展来看,这种监管并没有能够很好地约束“大哥大”的行动。
从供应上看,争取话语权最好的办法是搞“饥饿营销”,尤其是在需求持续上涨,供应侧缺乏有效竞争的情况下。以陕西省为例,该省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产气大省,占到全国总产量的30%左右,然而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在2017年11月初组织的天然气迎峰度冬保障会议上传达的信息显示,这个冬天,天然气的供给相比于需求,全国范围内存在48亿立方米的缺口,其中陕西省缺口就有8.55亿立方米,一个省占了近20%。产气大省出现这样的供气缺口,只能是上游企业“统筹”的结果,是中石油成功争取到“发言权”的表现。
不但能有效“统筹”省域之间的分配,上游企业还能够有效“统筹”天然气各管线甚至各类用户的供气分配。虽然2017年1~10月中石油在陕西省的天然气销售量同比飙升了17.7%,但在某些管线上却裹步不前,甚至发生了退坡。陕西靖西(靖边—西安)天然气输气管道是该省“北气南输”的战略性工程,由陕西省天然气公司持有,2017年9月和10月,中石油在靖西线管道上的供气量同比下降了12.47%和16.60%,进入11月之后下降幅度进一步加大,为了保障居民用气不受影响,靖西线管道的工业用户以及有替代能源的用户被迫进行天然气减限。
2017年冬至2018年春,中石油配置给陕西的供气量是39亿立方米,非但不能满足需求,更重要的是,这其中只有25亿立方米配置给靖西线管道,其余的14亿立方米除少量分配给城市燃气用户,大部分都供给了榆林地区的工业用户和LNG工厂。靖西线管道的供气对象主要是人口稠密的关中地区和边远的安康汉中地区用户,在存在民生需求缺口的情况下,这种配置与“保民生”的要求并不相符。
拍卖机制增强上游话语权
上游企业为什么会去做这样的“统筹”?国有企业往往背负着很多“政治任务”,比如天然气供应一直遵循“全国保华北,华北保北京”的原则,而除此之外,如果单纯从经济学的视角去分析,企业的目的很单纯,那就是寻求利润最大化。垄断企业控制着供应,可以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从全国各地的天然气门站价格对比来看,陕西省的价格在全国范围内是偏低的。所以,如果中石油能够从国内其他省份市场获取更多的利润,陕西省市场当然就不是什么香饽饽了。
从天然气用户上看,如果把天然气供给陕西省天然气公司,中石油在价格方面的话语权并不大,因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把基准门站价给定死了。当前,天然气门站价格的定价方式是,先制定门站价、再反推出厂价。所以,如果门站价较低,中石油只能收取较低的出厂价,自然会影响其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对靖西线管道限供,打破陕西省天然气公司把控的省内天然气管输网络而与下游企业直接连接,就成为了中石油的首选之策。
如果把天然气直接卖给LNG工厂或者大工业用户,中石油拥有的灵活度和自由度就大得多了。文章开头提及,中石油从2017年11月开始上调陕西、内蒙古LNG工厂的天然气价格至1.88元/立方米,就是最好的例证。为什么挑中这两个省?因为陕西和内蒙古是我国LNG的最大生产地,产能合计4000万吨/天,占国内LNG总产能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两地实际开工、并使用中石油天然气的LNG工厂,天然气日均需求量约1760万立方米,是一块大蛋糕,在这两个省份提高天然气供给价格,自然很有诱惑力。
而打着市场化旗号推出的拍卖机制,则进一步增强了天然气上游企业的话语权。在2017年11月8日发给上海石油天然交易中心的委托竞价交易函中,中石油提出,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通过线上拍卖的天然气将不少于12亿立方米,其中2017年11月15日~30日的天然气拍卖价格进一步上调,陕西、内蒙古LNG工厂所属的西部地区起拍价为1.33元/立方米,最高限价2.06元/立方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7年8月份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陕西、内蒙古的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为1.24元/立方米,而此前发布的《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规定,门站价最高可以上浮20%。当前拍卖的最高限价已经远远超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水平。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深化改革的指导原则。然而,如果在严重垄断的行业里,只谈市场而不谈自律和监管,那就滑天下之大稽了。当前,在我国西部和北部省份,正在推动“气化乡村”和“铁腕治霾”的重大国策,部分地导致了天然气需求骤升。在天然气供给不充足的情况下,一味强调市场化改革,就有点趁火打劫的意味了。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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