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启贵:文汇报:努力践行绿色发展观
Release time:2017-06-08 10:28:00
朱启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实现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我们必须加快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
将绿色化融入经济建设,致力于消除经济社会活动对大自然自身稳定与和谐构成的威胁,形成与生态相协调的创新模式、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等。将绿色化融入政治建设,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破解制约绿色化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将绿色化融入生态建设,以绿色化为抓手和实践路径,统筹解决生态环境与发展问题,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天空湛蓝的美丽中国。将绿色化融入社会建设,按照生态系统循环协调的理念妥善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关系,促进社会秩序良性运转与和谐稳定。将绿色化融入精神文明建设,提倡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认知自然价值。将绿色化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绿色文化的教育和宣传,树立生态伦理理念,把人们行为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纳入道德规范。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
推进“互联网+”绿色化,创新绿色发展方式。互联网技术为绿色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式和途径,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开发应用可推动绿色化向技术手段智能化、参与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互联网+”绿色化的任务在于形成覆盖生态要素的动态监测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
建立绿色化政策法规,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构建生态补偿政策的框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改变“排污时争先恐后、治理时相互推诿”的局面。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等,努力提供生态效益。建立多用资源多付费、多排放污染物多付费的价格机制。对循环利用资源的经济活动用法规形式对其确立给予减税、补贴等优惠措施。构建绿色化的激励机制,出台绿色信贷、污染责任保险、绿色投资等绿色金融政策。用绿色化的思维指导有关生态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立法,并对现有生态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进行充实完善,把绿色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要狠抓相关法律的执行和落实,确保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将绿色化纳入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创新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绿色化是崭新的事业,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来点石成金、保驾护航。建立绿色化指标体系是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体现“新五化”协同发展要求,在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基础上,秉持科学性、系统性、完整性、目标性、可操作性和动态性的原则,改革与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实现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绿色化,特别要把反映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的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的指标纳入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大考核评价的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引领绿色化发展。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和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