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智库:@政策解读【徐家良、朱晓红】社会智库的自身建设与健康发展
Release time:2017-05-12 09:58:00
2017-05-11 光明智库
【编者按】5月4日,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指出,对社会智库实行分类登记,双重管理,综合监管,坚持扶持和规范并重,引导社会智库发挥正能量。《意见》还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拓宽筹资渠道、完善人才政策、开展国际交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在此机遇下,社会智库如何弥补不足、加强建设、规范发展,值得业界思考与努力。本版今刊登两篇相关文章,与读者共同探讨。
社会智库如何做好自身建设
徐家良
社会智库要提高决策影响力、产生社会正能量,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治理结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队伍建设、财务制度、服务能力六方面为社会智库的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可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细化和落实:
选择合适的组织类型和工作范围。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三种组织类型可在民政部注册成立社会智库,但三种组织的组成方式存在差别:社会团体是会员制的社会组织,设有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结构较为复杂;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只设有理事会,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因此,有志于成立社会智库的组织和个人,应根据自身基础选择适当的组织类型进行注册,充分发挥社会智库的优势和特点,提升决策影响力和品牌影响力。此外,社会智库的研究涉及教育、文化、卫生、国防等不同领域,因此,不同的社会组织要立足自身特点,选择适当的工作范围进行注册。
完善治理结构。社会智库的相关章程中要明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理事、会长、秘书长(主任)的权利义务,规定监事或监事会的职责。应确保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正常行使职权,重大事务决策应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理事会应根据规定召开会议,重大事务通过理事会讨论决定;监事应列席理事会,并对决策事宜和财务收支进行有效监督,一旦发现理事会违规行为,可以在理事会上当场指出,也可以事后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直接反映;此外,会长、理事长或秘书长(主任),可由知名人士兼任,扩大智库社会影响力,但要务实有效,切忌搞名人效应。总之,要通过科学的治理结构,提升社会智库自我管理能力,避免重大差错的出现。
提高团队效率。社会智库的工作重点之一是提供高质量的咨政报告,因此,社会智库的团队成员应具备收集材料、分析材料的业务能力,要恪守职业道德,收集一手数据,或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变通,如委托社会组织、高校或科研机构完成;团队内部应合理分工,围绕社会痛点和政策热点加强研究分析,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社会智库可招聘兼职研究员,并根据咨询报告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减缓经费压力。此外,社会智库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使成员熟悉智库常识,重点掌握社会智库特有的知识技能和行业规范。应避免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将收集资料和写作过程完全外包,社会智库只做购买工作;二是与外单位缺乏交流合作,全部工作由社会智库独立完成。最合理的状况,是社会智库要具备基本的工作团队,并能根据业务特点与其他社会组织和机构开展灵活合作。
完善财力支撑。社会智库可通过承接项目、社会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展资金来源渠道。注册为社会智库的基金会可在财力和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将适当资金用于投资,确保社会智库有充足的财力支持。
赢得政府信任。社会智库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取得政府信任,而只有数据充实、分析客观的咨政报告才可能进入决策程序、引起政府重视,因此,社会智库要加强与政府的信息共享和有效互动,通过项目合作赢得政府持续的信任与支持。
与决策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社会智库的咨政成果只有及时上报政府部门才能发挥作用。通常情况下,业务主管单位是社会智库与政府沟通的主要渠道,但在特殊情况下,社会智库向政府反映情况的渠道还包括登记管理机关以及其他业务指导单位。因此,社会智库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用信息上报渠道,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高效的合作关系。
提升综合能力。社会智库应具备多方面能力,其中信息采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综合研判能力以及战略谋划能力缺一不可。信息采集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是基础性能力,兼具二者,社会智库开展研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资源整合能力要求社会智库学会向政府、高校、社会组织借力,取长补短。此外,还要注重加强综合研判能力与战略谋划能力,因为社会智库研究的问题有时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涉外性,这就要求社会智库能够分清问题主次,进行综合研判,从战略角度提供对策。
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党建的目的,是使社会组织明确政治方向,更好地践行自身公益性的宗旨。在加强党建的过程中,无论是成立党组织还是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都是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使政治方向落到实处的体现。此外,还要把党建贯穿到社会智库的各项事务中,尤其是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主要经费开支、接受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总之,党建工作可以促使社会智库更好地获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赢得政府更多的信任,从而确保社会智库以更优质的成果对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社会智库健康发展:扶持与规范
朱晓红
社会智库是公共部门重要的决策咨询机构之一。由社会组织的特点所决定,社会智库联系人群广,在跨学科、跨行业、跨领域研究方面有其优势(如社团),在发动力量、资金筹集方面能力突出(如基金会)。但是目前社会组织发展制度供给还存在不足,如参与决策、税收优惠、职称评定等,影响了社会智库的能力提升、资金筹集、人才吸引,阻碍了社会智库的发展。《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及时出台,在优化政策环境的同时,提出加强规范与引导,有助于使社会智库立足非营利组织优势,创新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其特有功能和作用。
政策环境优化带来发展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智库发展迅速。但由于公共政策供给不足,社会智库获取资源的能力还很有限,“缺乏参与决策咨询的制度性安排,功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意见》的出台,旨在优化政策环境,为社会智库带来新的机遇。
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政社合作关系。本次《意见》的出台,旨在“促进政府决策与社会智库建议之间良性互动”,有利于构建政府与社会智库在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合作治理机制。一方面,社会智库“可以依法获取政府发布的决策需求信息”,并从政策研究、制定到实施、反馈、评估各个环节,“依法参与政府部门以政府采购、直接委托、课题合作等形式开展的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活动”,与政府进行全方位合作。另一方面,加强政府和社会智库之间的交流合作。《意见》提出要“探索推动社会智库与其他智库以及党政机关之间的人才有序流动”,提供了社会智库人员向党政机关流动的政策依据,也为退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发挥决策优势提供了可行路径。此外,《意见》“鼓励社会智库的高端人才通过各级人大、政协积极参政议政,贡献才智”,这为社会组织界别的设立提供了政策依据。
有利于加快公共政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进程。社会智库联系知识分子(如学会、研究会),贴近市场主体(如行业协会、商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如公益类社团),贴近基层(如基层社会组织),受体制束缚少、创新动力强(如社会服务机构中的民办研究机构),资金充足(如基金会),保障社会智库在决策过程中的参与渠道和权利,能够加快我国公共政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进程。
有利于解决社会智库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与其他类型智库相比,社会智库成果转化为公共政策的难度更大,渠道更少。《意见》强调“建立社会智库向党政机关提供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意见建议的制度化渠道”,为社会智库提供了成果转化的基础条件,也丰富了对社会智库成果的评价机制。
有效规范引导提供重要保障
要落实扶持政策,使社会智库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必须对社会智库进行规范引导。否则,政府与社会智库的信任关系将难以建立,系列扶持政策的实施落地将面临阻碍。《意见》的出台,为社会智库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建立对社会智库的综合监管体系。一方面,《意见》确立了自我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监管体系。《意见》重视社会智库的自律,强调完善内部治理与内部管理;突出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以及宣传、组织、外事、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闻出版广电、统计等有关部门对社会智库的协同监管;强调以信息公开为基础的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以及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监督机构成为社会监督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意见》强调对社会智库的登记管理、负责人责任、活动管理、人财物、信息公开、党建等方面实施全面监督,并通过双重负责体制,进一步强化了社会智库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规范与引导社会智库的目标具有多重性。这是基于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的考量,是建立政府与社会智库信任关系的路径之一,更是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保障。加强对社会智库的规范与引导,有助于提高社会智库成果供给的公共性,符合国家和民族利益。此外,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发展的手段中不仅有对社会智库的要求,也有对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是规范和服务的统一。要保证党和政府创新决策机制,为社会智库参与决策过程提供服务平台、资金、人力资源、党建、外事等必要条件;对社会智库的培育扶持到位的同时,减少政府对社会智库的干预和不公平对待;鼓励社会组织依章自治,确保其独立的法人主体地位、社会化的运作方式。规范与引导的终极目标,是促进社会智库的发展,完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重要功能。
(作者系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社会企业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