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政建言选题参考(2018年04月30日—05月07日)
发布时间:2018-05-08点击次数: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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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政建言选题参考(2018430日—57日)》

重点领域

常态化选题

近期重点选题

城市环境治理

垃圾治理、大气污染、资源再利用、生态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

1.  幼儿托育服务“1+2”文件

2.  科创中心建设

3.  “上海文化”品牌

4.  互联网+医疗健康

 

城市社会治理

精细化治理、网格化管理、社区治理、党建、教育培训、卫生医疗等

城市交通治理

城市群和城市交通治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上海2035总体规划获批后的实施等

城市应急治理

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城市、城市安全管理、应急保障机制、大数据等

城市经济治理

营商环境、科创中心、自由贸易港、国资国企改革等

 

近期选题说明:

一、上海率先出台托育服务“1+2”文件

2017年,全国范围内连续发生的几起“虐童”事件引起了强烈社会关注。3岁以下婴幼儿是社会上最柔软的人群,针对目前托育服务供给不足,为了缓解托育服务的供需矛盾,上海市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工商、妇联等16个部门有效协同,依托上海市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构建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和托育服务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经过近4个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于428日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与《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设置标准》)。鼓励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托育服务体系,让更多幼儿“幼有所育”。

根据指导意见,上海将构建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托育服务体系;规范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把安全关和保障托育服务质量。家庭是3岁以下幼儿养育的主体,家长承担照看和养育孩子的主要责任,政府制定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出台管理办法和提出保障政策,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以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楼宇和个人提供符合适龄幼儿家庭多样化需求的托育服务。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托育机构的规范管理,必须对托育机构严控标准,加强管理,确保婴幼儿的健康安全。在政策设计中,对托育机构的场地面积、食品的配送等都设有底线要求,对托育机构的安全防范和卫生保健提出设施配备和管理制度上的要求。

上海对托育机构的受理登记、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和机构日常行为的监管都将按照《管理暂行办法》和《设置标准》严格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将通过市、区、街镇三级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的综合监管机制,予以严肃处理。《设置标准》是各类托育机构设置的标准要求,界定了适用范围,明确了设立托育机构的基本条件,包括选址、功能、供餐、安全、班级规模、人员配置、卫生等,同时对举办者、名称、章程、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提出具体设置要求。黄浦、静安、徐汇、浦东、闵行作为试点区先行先试,预计78月份将有第一批合法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正式运营。

《指导意见》为政府“先行先试”推行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在暂且无法可依的情形下,规范发展 3 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市场,更需要政府主动担当、勇于改革、先行先试。而《指导意见》提出的托育机构标准设置、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支持促进发展政策为本市先行先试,促进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指导意见》体现了人本、公平、规范的价值导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托育机构,并科学合理设计了相关准入标准和监管办法,旨在通过规范来促进发展。对幼儿家庭而言,《指导意见》遵循满足人民群众迫切的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体现了以幼儿身心发展为本的原则;对托育机构而言,《指导意见》既赋予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机会,也确立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为托育机构开展合法经营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对政府而言,《指导意见》确立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管理体制既为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工作搭建了多元平台,也为规范托育服务市场设计了从严、科学的监管制度。

 

2、上海重新组建上海推进科创中心建设办公室

市委、市政府54日召开上海推进科创中心建设办公室领导班子宣布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指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上海的重大历史使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化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发挥好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科创中心建设不断有新作为、取得新突破,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上海的明确要求,也是上海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深入推进科创中心建设,重要举措是深化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此次科创中心推进机制和张江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实行“一套班子、四块牌子”,把张江国家科学中心办公室、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张江管理局四个机构合为一个机构、一套班子,就是要整合多个管理机构职能,厘清职责分工,建立一套协同高效的推进机制和管理体制。这将更加有力有效地推进科创中心建设,有利于把张江国家科学中心迅速做实做强、做出影响。

科创办在全市推进科创中心建设中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要立足全市大局,抓牢工作重点,注重市区联动、开拓创新、资源整合、形成合力。要把准职能定位,加强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张江科学城、全市面上科创中心建设以及“一区22园”的建设。还要统筹协调好张江科学城94平方公里与周边更大范围的规划建设,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推进,形成全市科创中心建设的强大合力。张江科学城要推动园区向城区转变,实现产城融合。同时,要充分下放权力,把市、区两级审批权限尽可能下放,实现“能放尽放,充分授权”和“张江事、张江办结”。

要以敢担当、敢作为的精神状态保障改革调整落实到位。要讲政治,带头强化大局意识,统一思想和行动,平稳顺利完成改革调整任务。要强责任,改革调整要尽快落实到位,推进科创中心建设的统筹协调责任也要尽快到位,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里,为科创中心建设多作贡献。要严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推进科创中心建设的力度不减。

 

 

3、“上海文化”: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三大品牌任务

5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加快建成国际文化大都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提出在顶层目标即打响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三大品牌任务之下,第二层级为三大品牌衍生的十二大专项行动,第三层级为支撑专项行动的46项抓手工作,第四层级为由46项抓手工作具体细化分解形成的150项重点项目。

《三年行动计划》指导思想提出,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始终围绕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加快建成国际文化大都市这一战略目标,对标国际文化大都市的最高标准,虚心学习兄弟省市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快打造一批海派特色突出、城市特质彰显、内涵价值丰富、感知识别度高的国内国际知名文化品牌,着力构筑上海文化发展新优势,不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由一个总目标和五个分目标组成。总目标衔接上海九届市委十六次全会确立的“基本建成国际文化大都市”既定目标,同时对标打响“上海文化”品牌的最新要求,明确提出全面打响“上海红色文化品牌、上海海派文化品牌、上海江南文化品牌”。为了使奋斗目标更为清晰、更为具象,市民的感受度更高,又细化为五个分目标,即城市特质更加彰显、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创产业更加发达、文化交流更加频繁、优秀人才更加集聚。

《三年行动计划》分别阐述打响“红色文化品牌”“海派文化品牌”“江南文化品牌”三大重点任务的发展目标和主要实施途径。

其中,打响红色文化品牌提出着力建设好、守护好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通过打造建党历史资源高地、打造建党精神研究高地、打造建党故事传播高地和打造思想理论创新高地,着力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传播上走在全国前列。

打响海派文化品牌提出要大力弘扬上海城市精神,重点结合“上海文创50条”,提升上海人文历史品牌,精心培育新型主流媒体,着力打造海派文艺高峰,做大做强文教结合平台,有效扩大上海国际电影节、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展览会等节展国际影响,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快推动文创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全国乃至全球知名的海派文化品牌。

打响江南文化品牌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中华创世神话文艺创作和文化传播,加强江南学术研究,加强江南特色历史风貌保护。以江南文化遗产保护为重点,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江南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现形式,引导人们从正确认知历史中走向未来,从延续文化血脉中开拓前进。

 

4、国务院印发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4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从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等7个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发展。二是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及时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强化医疗质量监管,保障数据安全。

近些年来,“互联网+医疗健康”在这些因素的驱动下,从两个方向不断探索创新。一个是以医疗健康服务机构为主体,加载互联网创新服务和管理,可以称之为“医疗健康+互联网”,涌现了上海闵行、福建厦门等地区典型和一些医院典型,并且在脱贫攻坚的“健康扶贫”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个是以互联网企业为主体,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创新,可以称之为“互联网+医疗健康”,涌现了好大夫在线、春雨医生、丁香园等创业企业,腾讯、阿里等互联网巨头也都开拓了医疗健康业务。《意见》从服务体系、支撑体系、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三个方面,释放多个“鼓励信号”,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提供便利服务。文件在明确行为边际、强化责任、提高监管能力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对一些关键问题的反馈,将为这一创新领域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