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具有优秀的学术能力和培养潜质的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规范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相关工作,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制定本招生办法。
(一)招生专业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科学与工程)(1201J6)
公共管理(120400)
(注:具体参看学校招生目录)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http://yzb.sjtu.edu.cn/info/1018/2786.htm)规定的申请条件;
2. 优先考虑国内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的应届或历届硕士毕业生(以及本学科国内著名高校毕业生);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3. 优先考虑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研究生;
4. 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研究生。
说明:
①招生类别为“全日制非在职”;
②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认证报告验证。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三)申请流程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须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
如当年第一批已经招满,则次年第二批不再开放申请。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于2018年12月10日前或2019年4月10日前,向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纸质申请资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后装入自备信封,以寄到邮戳时间为准):
1)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下载),复试时携带原件;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复印件和学籍认证报告,复试时提供原件);
3) 身份证(复试时携带原件);
4)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复试时携带原件;
5) 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6)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专业英语成绩单、英语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7)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8)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9)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0) 两封推荐信(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注:推荐信不需要考生携带纸质版,学校采用推荐信系统,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推荐人的信息和邮箱,系统自动发送邮件。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寄送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新建楼321室,邮编:200030,电话:021-62934788,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2. 研究院初审
研究院“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公示并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预计公布时间为,第一批:2018年12月中下旬;第二批:2019年4月中下旬。
3. 综合考核
研究院组织“复试专家委员会”对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从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个人品性、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复试总分300分,包括:专业测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知识背景25分,科研能力25分,外语水平25分,综合能力25分),导师组评价成绩(100分)。
(五)录取原则
1. 研究院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根据当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从高至低依次录取。总分低于180分,或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或导师组评价单项成绩中有不合格者(分数<60分),不予录取;
2. 拟录取全日制博士生可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
3. 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并结合考生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经历、科研及外语能力、专业外文水平、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等综合考核情况,由研究院招生指导小组及博导提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学校信息公示平台上和学院网站上公示当年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本办法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如遇与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为准。